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“人工智能+物流职业教育”试点院校专题系列培训
培训组织单位: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
参训人员:张跃
所在部门:供应链管理学院
培训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
培训时间:2025年8月25-8月28日
培训天数:4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):382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5年7月4日——2025年7月6日
监督联系人:叶姝雯舒旭丽
监督联系电话:86891284 86891289
供应链管理学院
2025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