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全国职业院校物流类专业教师AI技术应用与产教融合实践高级研修班
培训组织单位:北京中物联物流采购培训中心
参训人员:姚斌
所在部门:供应链管理学院
培训地点:安徽省芜湖市
培训时间:2026年04月18日-2026年04月19日
培训天数:2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400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04月14日——2026年04月16日
监督联系人:叶姝雯 舒旭丽
监督联系电话:86891284 86891289
供应链管理学院
2026年04月14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