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院团﹝2017﹞10号)的规定以及校团委所下达的指标分配额,我院开展了共青团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经过各个班级与分院团委的民主推荐和选拔,工商管理学院解艳佳等37位同学被评选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,卢旭华等45位同学被评选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。现将上述荣誉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3月25日-3月29日,公示期五天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竺笑爽老师(667007)联系。
根据《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院团﹝2017﹞10号)的规定以及校团委所下达的指标分配额,我院开展了共青团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经过各个班级与分院团委的民主推荐和选拔,工商管理学院解艳佳等37位同学被评选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,卢旭华等45位同学被评选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。现将上述荣誉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3月25日-3月29日,公示期五天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竺笑爽老师(667007)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