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首届“青春榜样”大学生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》,工商管理学院于2021年11月启动评选程序,通过学生个人和团队申报、分院资格审核、分院评审小组评审后,拟向学校学工部推荐以下学生和团队参评2021年“青春榜样”年度人物(见链接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25日---11月29日
如有异议,请于11月29日之前联系分团委竺笑爽老师(667007)
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“青春榜样”大学生年度人物选树活动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.docx
工商管理学院
2021年11月25日